工業(yè)史話 | 80年代初洛陽軸承廠推銷產品的兩種新辦法
2020-10-13
上世紀80年代以前,我國機電產品是統(tǒng)一分配,每年開兩次訂貨會,生產廠和用戶匯集一起,少則幾千人,多則上萬人。實行改革開放以后,機電產品作為商品進入市場,處處召開交易會,推銷人員滿天飛。這種集市性的交易方式是初級的,必須在總結過去經驗的基礎上改進和提高。當時洛陽軸承廠改進了推銷產品的新辦法,成為當時機電企業(yè)拓展新市場提供了新的思想和途徑。
首先,洛陽軸承廠先后在北京、上海、天津、新疆、廣東、西安、成都、武漢等地建立了十個經銷處,進行軸承的經銷工作。在1981年他們建立了十個經銷處,在全國把經銷網基本鋪開。
洛陽軸承廠同各地經銷處簽訂供貨合同,并在供貨進度和品種上給予優(yōu)先照顧。經銷處負責該地的經銷業(yè)務,還可代表洛陽軸承廠同用戶簽訂合同、承辦“三包”業(yè)務和技術咨詢工作。經銷處按季向洛陽軸承廠提供市場動態(tài)、行情和用戶對產品的意見,做好情報交流工作。洛陽軸承廠除按經銷額給予一定的活動經費外,還負責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和一般的檢驗儀器,給予簡單的培訓和指導。
在1980年建立起來的四個經銷處,共訂貨120余萬套,產值520余萬元,1981年已訂貨243萬套,產值約1,300萬元。銷售數量增加,市場情況反饋加快,進一步密切了產需關系,取得了初步成效。
開展市場調節(jié)以后,很多工廠采取走出去、請進來、展銷會、交易會以及各種訂貨會等方式推銷產品,這是初級形式,雖然取得一定成效,但還存在許多弊病。對量大面廣的消耗性產品,洛陽軸承廠逐步建立經銷網的做法是可取的。
通過經銷點可以辦理大宗及零售業(yè)務,使產需更好地結合。通過經銷點,劃分銷售市場,掌握商情,可以協(xié)助工廠搞好市場調查和預測,加速反饋用戶意見,提高產品質量和加強技術服務,并在此基礎上把市場調節(jié)更好地納入計劃軌道。
除了在全國開展經銷處,洛陽軸承廠還實行通訊訂貨,方法簡便、用戶歡迎。1979年11月和1980年7月,洛陽軸承廠兩次向全國各主要用戶發(fā)出3000多封函件,并附有產品目錄和供貨資源。函件實際是一張訂貨卡片,對方只要填上品名、規(guī)格、數量、要求交貨期,蓋章后,退給洛陽軸承廠,洛陽軸承廠審查同意,也在上面蓋章,將另一份寄回對方,即成為合約,雙方都要按約執(zhí)行。洛陽軸承廠發(fā)出函件后,收到回信1000多封,簽訂合同600多個,計350多個品種、270多萬套,產值1300余萬元,相當于總產值的10%。武漢鋼鐵公司過去需要軸承是層層申請,要經過12道手續(xù),約需120天周期。實行通訊訂貨后,接到訂貨通知就能簽訂合同,1980年一次就簽訂了80個品種、2680套軸承。
1981年下半年,洛陽軸承廠發(fā)出通知后,已經簽訂合同1000多萬套產值5600多萬元,占市場調節(jié)部分的66%。當年通訊訂貨的比例比前一年有了很大的提高。這種通訊訂貨辦法,在當時是市場調節(jié)發(fā)展的一種新的形式,受到了當時行業(yè)企業(yè)的廣泛重視。
(來源:工業(yè)文化)